在對岸找到這篇關於法國人如何處理喪事 有忌諱的人勿入
法國是一個什麼都講究傳統與規矩的國家,這裡的人也很看重他們的規矩與傳統。那麼做為人一生四件大事之一的“死亡”其講究與規矩一定也是非常值得一說的吧! !
現在就讓我們來講述下這裡身後事的流程與奇特規
死亡證明的開具
在死亡的情況下,要做的第一件事當然是開具死亡證明。這個應該是任何醫院與有醫生資質的醫生都可以開具。這是舉辦葬禮必不可少的文件。
如果死亡發生在家中,你應該叫醫生。
如果發生公立醫院類機構或私人機構,將直接由醫院工作人員開具死亡證書和宣告死亡。
如果去世發生在一家養老院,你應該聯絡主任,確切地知道是否將會由該機構提供死亡證書。
在高速公路上死亡的情況,由醫生現場宣告死亡。然後運到巴黎法醫研究所(IML)。
死亡的宣言:
這種行政程序是強制性的,必須在死亡後24小時內發布。這項聲明是旨在獲得死亡的地方出具的死亡證明後。
在巴黎,發表聲明如下:發生死亡所在地區的市長簽署。
它可以由死者的家屬,親屬或由葬禮運營商發布,或由所在醫院也可以。
所需配件:出生證明或身份證明文件,由直系親屬授權,如果無親屬醫院,診所,養老院文件確認。
死亡證書:
死亡證明書是由死者的最後居住的地方發出的官方文件。它證明死者的身份。
如果人在巴黎去世,你可以在全市各區開具證書。
與此同時,葬禮之前的屍體存放:
從死亡到葬禮之間的時間選擇存放死者的方式,在家里或殯儀館或太平間(無棺)。
每個家庭都可以選擇保留或轉移死者。
一般如果遺體在家中停放時間不超過24小時,如果做過防腐處理可以停放48小時。之後直接送到葬禮進行處。
運輸機構應實行運輸遺體最長時間48小時內的規定。運輸機構須被認可葬禮車輛運營資質。
在公共建築如醫院死亡的情況下,死者將被轉移到太平間設施,在那裡保存,直到葬禮那天。原則上,停屍時間三天內是免費的。
所有死者最多可放置6天,如果超過6天10天以內,需要是因為家庭有重要人員缺席的情況。
殯葬方式的選擇:
死者土葬或火葬不能在死後24小時內,但最好要在6日內(週日和節假日不包括在內)。
棺材停放申請不能超過三個月。
火葬死者必須有證明死者意願的書面證明或口述錄音。在巴黎,只有一個火葬場,就在拉雪茲神父公墓。
殯儀服務:
1993年法令所定義的殯儀服務應該提供的服務:
之前或之後的運輸
奔喪,
防腐處理,
提供蓋棺材服務以及其內部和外部所有配件。如火化提供骨灰盒內外的配套
提供告別室外部裝飾,
管理和使用墓室,
提供的靈車和哀悼教練,
提供必要的葬禮,埋葬,挖掘和火化葬禮,宗教符號,花,各種印刷等所需的服務。
根據法國法律,為葬禮安排的優先順序如下:首先,死者曾表示他或她的意願,其次是死者的家人和朋友或親戚。在巴黎死亡的人員,巴黎政府會為其舉辦成本較低但能保持死者尊嚴的葬禮。
葬禮的安排:
所需用品:棺材,其把手和防水包裝、紀念碑。
可選耗材:防腐處理(如果停在家中需要),裝扮家裡的死者去世的房間(如果死者是在家中去世的),護送車輛和設備分配給儀式,足夠的鮮花,在埋葬的情況下,開溝,填土(或打開和關閉的已經存在的家庭墓室),在報刊上公佈...
宗教葬禮:
根據死者的宗教信仰,宗教儀式上可能會有所不同,無論是天主教,新教,猶太教或穆斯林。在所有情況下,行政程序都應首先執行。
死者的家人或親戚可以尋找其宗教領袖,或依靠服務組織舉辦葬禮。
巴黎墓地:
巴黎墓地上的所有信息,請聯繫墓地01 40 33 85 85。
葬禮結束後:
葬禮後,仍然需要執行一些重要的步驟,其中大部分是通知各機構。要做到這一點,你將擁有死亡證書(一些機構需要原件)。
在本週(死者的情況而定):採取的步驟告訴養老基金,通知雇主或僱員,通知工作中心,通知保險公司或相互隸屬於與死者的賬戶或管理機構。
在本月(死者的情況而定)須採取的步驟:聯繫律師確定地產物業(公寓,別墅,土地,農業用地)等使用或所屬權;告知各保險公司,信用卡公司,燃氣公司和電力,電話公司和互聯網...
六個月內(對死者的情況而定)須採取的步驟:納稅申報的繼承,繼承稅的計算。
巴黎所有的喪葬服務組織及機構大全(巴黎做這個都是家族企業呀有的都做了2個世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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