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臺灣政治大學歷史系教授唐啟華  選自:南風窗

  文|本刊記者|趙靈敏發自臺北

  在國人的印象裏,清末和民國時期的中國外交喪權辱國、一塌糊塗,簡直就是一部“國恥史”、“賣國史”,左右離不開“顢頇”、“誤國”、“無能”、“賣國賊”、“漢奸”、“妥協”、“投降”等負面形容詞。這種悲情的近代史理解,是近代中國狹隘民族主義的源頭,到今天仍然深刻影響著國人看待世界的角度和方式。

  近日,一封署名為“項城袁氏家族聯誼會”的公開信引發了人們的廣泛關註,信中認為袁世凱從未簽署所謂的“二十一條”,而只是簽署了《中日關於山東問題條約》和《中日關於南滿即東蒙古問題條約》,這兩個條約加起來也只有11條,而且沒有出賣主權的條款。前幾年熱播的電視劇《走向共和》,也為我們塑造了一系列與以往截然不同的晚清民國歷史人物形象。

  那麽,在我們慣常的非黑即白的革命愛國敘事結構之外,那一時期的外交到底有著怎樣的歷史風貌?記者就此采訪了專治近代中國外交史的臺灣政治大學歷史系教授唐啟華。

  獨尊“革命”的近代史

  《南風窗》:對辛亥革命前後的歷史人物,如孫中山和袁世凱,人們已經形成了刻板的思維定勢:前者好,是革命先行者;後者壞,是壞蛋賣國賊。但唐德剛先生在《袁氏當國》裏,對孫中山後期專制的一面進行了批評,也肯定了袁世凱“治世之能臣”的一面。那從外交史的角度看,您對他們兩人有著怎樣的評價?

  唐啟華:我們以往的教科書和外交史確實是批評袁世凱推崇孫中山的。袁世凱在外交方面的惡名,主要來自關於“二十一條”的交涉,以往的史學家認為他為了稱帝,投日賣國,不惜接受“二十一條”。但我查閱過英國和日本的外交檔案後,發現情形恰恰相反。事實上,袁世凱並未接受“二十一條”,在雙方交涉之初,袁就疾言厲色地告訴日使,可讓者自可談判,不可讓者如第五條等,則絕不能讓。在其後歷時4個月的談判中,外長陸征祥,次長曹汝霖和駐日公使陸宗輿等,受盡折磨和屈辱,即使是有妥協情形的曹汝霖,也是“激憤之情溢於言表”。

  最後,經過4個月的抗爭,加上輿論的壓力,日本放棄了“二十一條”中最兇殘的要求,和中國簽訂了《中日新約》9條和關於山東問題的條約。我們如果把日本人最初的要求和簽訂的新約做比較,就會發現其中的天壤之別。在日方的檔案中,這是一場失敗的交涉,日本外務大臣因此辭職。當然,新約也是一部喪權辱國的條約,但日本要滅亡中國的目的終究沒有達到。

  相反,孫中山在護法運動失敗後,長期尋求軍閥對他的支持以失敗告終後,轉而向日本提出割讓滿洲,海南島,組織國民革命軍由日本軍官帶領,出讓全國的警察管轄權和稅務權,以換得日本派兵出戰,後來甚至向日本表示平津和內蒙也不要了。這些權益是袁世凱也不敢讓的。

  《南風窗》:既然如此,為何我們的教科書、公眾甚至歷史學家都認為孫好袁壞呢?

  唐啟華:今天我們對歷史包括近代史的理解,是基於片面扭曲的歷史詮釋之上。因為國共兩黨都是革命黨,對歷史的詮釋往往出於宣傳的需要,不一定是歷史事實,甚至將黨派利益放在國家利益和是非之上,認為為了目的可以不擇手段。臺灣雖然經過了政黨輪替,國民黨被塑造為獨裁專制的代名詞,但受影響的主要是對臺灣史的詮釋,中國近代史的部分並未受到挑戰。

  由於國共兩黨皆以反帝、反軍閥、廢除不平等條約為民初歷史詮釋的基調。兩岸學界對當時外交史的研究,大多集中於廣州、武漢到南京國民政府的“革命外交”。北京政府被視為革命的對立面,外交上縱使有零星的優異表現,也因政治不正確而長期遭到忽視與扭曲。獨尊“革命”,在非常時期或有其必要,但數十年來成為常態,窄化了我們近代史理解的視野,導致中國外交史研究,不註重外交常規之交涉談判,只註重譴責帝國主義侵略,宣揚“革命外交”之必要性。

  《南風窗》:那麽,您怎麽評價北洋時期的內政和外交?

  唐啟華:北洋時代從袁世凱小站練兵開始,到國民革命軍北伐成功,東北易幟結束。國共兩黨都極力攻擊北洋時期,把北洋時期說成一個中國歷史上最黑暗的時代,與洋務運動失敗、北洋水師覆滅、北洋軍閥賣國等刻板印象相連接。北洋時代是否是軍閥混戰,民不聊生?我個人覺得需要仔細研究之後才能下定論。

  事實上,北洋是一個被醜化的時代和力量。中國要往上走,是可以從北洋時代得到啟發的。那時雖然軍閥混戰,但彼此之間還是有道義上的約束,不會趕盡殺絕;北洋內部派系林立,輪流執政,這對今天的政改是有借鑒意義的;北洋時代是一個多元化的時代,社會氛圍自由寬松,沒有官方的意識形態,觀念上百花齊放,有學術自由,是知識分子和教育的黃金時代。

  在外交上,通過對清末舊的外交機構的改造,破舊立新,完成了外交機構的現代化,使得一批專業化、技術化的新式外交官登上了外交舞臺。他們通過各種形式到國外接受專門教育,是中國最早開眼看世界的群體。由於軍閥不管外交,外交官威望崇高,外交不受黨派利益的牽制,能夠從現實的國家利益出發,比起其他部門更能獨立決策且具延續性。但由於長期的革命外交灌輸,在列強檔案中形容為狡猾、優秀、難纏的北洋外交官,在我們的教科書中成了“買辦”、“走狗”、“西崽”,交涉成果被一筆勾銷。

  《南風窗》:但無論如何,這一時期的外交還是喪失了很多國家權益呀?比如巴黎和會,中國是戰勝國,但在山東問題的交涉上依然失敗了。

  唐啟華:外交的基礎是國家實力。清末民初正值帝國主義外交高潮,弱肉強食被視為天經地義,中國賴列強均勢,免於瓜分已屬萬幸;加以列強在華條約利益一致,中外實力差距太大。在這種情況下的外交,要全面挽救頹勢是不可能的,只能尋求局部的突破,力求不喪失新的權利,或將已失權利加以嚴格限制。哈佛大學教授柯偉林認為,民國時期的中國外交相當不簡單,在內亂不斷的情況下,居然將清朝遺留下來的版圖,大致維持完整,是不可忽視的成就。

  巴黎和會上山東問題交涉的失敗,是因為當時日美之爭,美國以犧牲中國為代價,對日本做的讓步。中國最終沒有在對德合約上簽字,第一次對列強說“不”,而且日本最終也沒有獲得山東的統治權。除此之外,中國在巴黎和會上還是有很多外交成就的。中國簽署了對奧合約、對匈牙利合約、對保加利亞和約,第一次以戰勝國姿態出現於國際社會。顧維鈞代表中國還簽署了國際航空專約,使中國與其他國家具有同樣的領空權。加入國聯是中國加入形成中的國際社會的開端,中國當時繳納會費所占的比例是今天中國聯合國會費的3倍。入選國聯行政院意味著中國具有處理世界問題的資格,王寵惠還成為入選國際法院法官的第一個中國人。

  當然,北洋時期的外交有功有過,但我們不能只看到以前的壞,看不到它的好,更不能只強調今天的成就和過去的失誤,不能自己讓步就是顧全大局,別人讓步就是喪權辱國,不能有雙重標準。

  被“廢約”遮蔽的“修約”

  《南風窗》:在近代中國人的腦海裏,沒有比“不平等條約”更能激起強烈的民族情緒。您怎樣看待“廢除不平等條約”這一口號?

  唐啟華:近代中國與世界接觸以來,飽嘗屈辱與挫折,“不平等條約”可稱得上最明顯的傷痕。1920年代以來“反帝廢約”、“廢除不平等條約”等愛國宣傳,開始深入人心,自此是誰“廢除不平等條約”終結百年國恥,與政權的合法性密切相關。

  國民政府受惠於五卅之後反帝反軍閥激情,於大革命之後取得政權,強調其始終致力於廢約,並在抗戰期間,簽訂《中美新約》、《中英新約》等,廢除“不平等條約”,但貶抑軸心國交還特權給汪精衛政權之重要性。中共則貶抑國民政府廢除“不平等條約”的成果,指出尚有許多未收回的權利,強調是中共最先提出廢約主張,並進行了堅持不懈的奮鬥;1949年建國之後,徹底掃除帝國主義勢力及影響,解除了套在中華民族身上“不平等條約”的鎖鏈。最後,香港,澳門回歸,才算真正終結百年國恥。

  事實上,“不平等條約”負載了百年民族悲情,政治意涵濃厚,其概念的提出和使用,就意味著對條約的合法性及效力的懷疑與挑戰,進而主張“廢除”之,但太過強調“不平等條約”在道德上的瑕疵,及“廢約”在道德上的優越性,會有自相矛盾之處。清政府也曾在外國享有條約特權,如在朝鮮有專管租界3處,另外在甑南浦等公共租界中也有中國租界,並享有領事裁判權。《馬關條約》之前,中國和日本互享領事裁判權等。

  應該說,“廢約”的主要作用是對內的,與現實政治密切相關。豐富精彩的“修約”歷程與成果,被“廢約”觀念所遮蔽,致使幾代外交官的努力被遺忘,中國外交的諸多特色和發展歷程被忽視扭曲,無法總結成果,平心理解過去。

  《南風窗》:那麽,“修約”和“廢約”之間到底是什麽關系?

  唐啟華:擺脫條約束縛是舉國一致的目標,“修約”和“廢約”都是達成目標的手段。“修約”循法律途徑,依據法理要求改訂平等條約;若對手國堅持不肯修訂舊約,則可訴諸革命及民意,走政治路線“廢約”,擺脫舊約束縛,目的仍在重訂平等新約。“修約”和“廢約”兩者應是相輔相成的,可以視環境、時事及本身環境,做不同的選擇或交互運用。“條約必須信守”是歷史悠久的西方法律傳統,條約可以修改,但修改條約不應否定“條約必須信守”的原則。

  但1925年五卅慘案之後,國共兩黨力主“反帝廢約”,強調廢除與修改為截然不同的兩件事,將“修約”定義為與帝國主義妥協投降的賣國行為,認為只有“廢約”才能解除束縛,擺脫半殖民地位。自此,“修約”與“廢約”成了涇渭分明不能調和的兩條路線,是否主張無條件“廢除不平等條約”作為愛國主義和反革命、好與壞的分水嶺。“修約”在國人心目中已根深蒂固成為負面名詞。

  《南風窗》:在“修約”方面,北洋政府做了哪些努力?成效如何?

  唐啟華:當時北京政府雖然衰微,但仍是被各國承認的中央政府,在國際上代表中國。1919年以後,其“修約”朝有約國、戰敗國及無約國三個方向發展:對有約國,在巴黎和會上要求舍棄勢力範圍等7項特權,雖大會未予受理,但已系中國首次明確表達對條約束縛的不滿;對戰敗國,要求廢除舊約重訂平等新約,得到允準。1921年5月簽訂的《中德協約》是第一個明文規範無最惠國待遇、領事裁判權、協定關稅各款的平等新約,也得到了獨一無二的戰爭賠款;對無約國,1919年春北京政府頒令,與無約國談判時堅持平等互惠不再給予特權,即使談判不成,也不願遷就。12月,北京政府與玻利維亞訂約建交,開創完全平等互惠條約之先例。

  1926年初,北京政府決定改采“到期修約”方針,陸續與條約期滿國家個別談判改約。4月,北京外交部通知比利時要求《中比條約》期滿修約,由於比國不願接受中方條件,北京政府乃毅然於11月6日宣布廢止《中比條約》,是為中國外交史破天荒之壯舉。不久,比利時宣布歸還天津租界,其後雙方達成新約。1927年11月,北京政府再宣布廢止《中西條約》,由“到期修約”發展到“到期修改、期滿作廢”。

  1928年,中丹、中葡、中意等條約到期,北京外交部分別交涉修約,但未有成果。北洋政府在傾覆之前,與波蘭、希臘簽訂平等條約,是為北洋修約的最後成績。

  告別“革命外交”

  《南風窗》:您的這一系列觀點,恐怕會被認為是在做歷史翻案文章。

  唐啟華:我的研究不在於翻案,也不在於否定他人的歷史記憶,檢討他人珍視的傳統,而是提供一種多元看待歷史的方式。過去80多年來,受革命宣傳的影響,“廢除不平等條約”與“反帝廢約”激發了人民的愛國情操,在收回國權上取得了豐碩成果。“中國人民站起來”的民族自信心是彌足珍貴的。多年宣傳的影響,已是鐵一般的事實,每個人的歷史記憶都應該尊重。然而,過去的歷史記憶,過度一元、單調、貧瘠,“反帝廢約”激情在完成階段性任務後,可能會妨礙中國和平崛起的腳步,限制了邁向大國的歷史想象空間。在此問題上,我們應該形成全面均衡的歷史理解,進而能與各國平心對話,關照彼此的世界觀,大步邁向全球化時代。

  《南風窗》:您主要是在擔心狹隘民族主義的影響嗎?在處理對外特別是對西方的關系上,中國人往往愛、恨、怕交織,感情很復雜。在邁向大國的過程中,中國應該如何自我療傷?

  唐啟華:中國必須告別革命外交,過去近百年,外交往往成為內部鬥爭和政治宣傳的工具,告訴大家列強欺負中國,我們要報仇雪恥,這種灌輸不容易形成平衡公允的世界觀和民族性格。政治家對群眾情緒的操控,雖然可以獲得一時之利,但長遠看會損害國家利益。如果我們認定自己是受害者,沈浸於八國聯軍、南京大屠殺等事件的悲情中,琢磨著有一天要一雪前恥,就只會讓世界感到害怕。民族主義會激發愛國心,但狹隘民族主義會成為中國前進的絆腳石。中國要崛起,必須告別革命外交,在多元化的歷史視角中,擺脫過往政治神話的束縛,以平衡自信的大國心態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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