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這篇選文解答了我一直對於挪威爆炸案的結果的疑惑

當我看佈雷維克的審判過程 看到他故意在法庭作出手勢 看到他聽到判決時顯出得意的神情 聽到21年是挪威最長的刑期 看到法國新聞介紹那豪華的小套房是監獄  及最後被害家屬大多表示滿意法官的裁決  

說真的  我真的搞不懂

我不懂 這種豪華監獄對於犯人 社會有甚麼幫助 我不懂為何被害者家屬能接受這種判決  我不懂為何挪威能對於這個案子這麼寬容

我不是極端支持死刑的人 我當然不認為犯人死真的能給受害者及其家屬還到甚麼公道 假設一個強暴犯死掉 但能彌補或修復受害者被強暴的陰影嗎  還是只是暫時的憤怒得到紓解  但之後呢  會不會怨恨的對象消失  反而感到無力呢  但我也不支持廢死  因為某些極少部分的人  所犯的罪刑之可怕  與所能改造的機會之渺茫  

但這篇文章讓我有不同的看法 

原來大多數挪威人認為這是一個極罕見的個案 而他們不想讓這個案摧毀挪威人一直維護與辛苦建立的價值 他們在人權上真正的努力讓我感動

原來挪威已經了解到傳統監獄對於幫助犯人沒有起多大的效用  他們除了在社福上做到公平外 也願意用不同的方式來善待犯人  透過各種幫助萊讓犯人能夠認知並改過 而後進入社會成為一個普通人

另外 我一直很感概 覺得有些大陸媒體能夠對於除了美國以外的國家做到深入 全面 又不夾雜太多情緒與個人觀點與審判的報導  那麼  台灣媒體在這方面真的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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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ig5.cntv.cn/gate/big5/news.cntv.cn/special/thinkagain/nordicprison/index.shtml

監獄不像監獄,設施豪華沒有高墻

 一提到監獄,人們首先想到的就是高墻電網和荷槍實彈的士兵。然而,北歐國家的監獄卻顛覆了人們的想象。

      丹麥很多監獄四週及內部均沒有任何高墻和電網,取而代之的是隱蔽的監控鏡頭和電子報警系統。新建成的挪威第二大監獄——哈爾登監獄,犯人都有自己的私人牢房,看起來就像是個飯店的標準房間,有浴室套房、平板電視、迷你冰箱,甚至還能上網。整座監獄都是低矮的磚樓,墻壁上還裝飾著挪威頂尖藝術家的壁畫,房間窗戶沒有欄杆,只為讓更多陽光照進來。

      芬蘭的監獄,牢房基本上都是單人間,乾淨整潔,裏面有電視機、熱水器和寫字檯,甚至允許擁有吉他等娛樂工具,獄警平時不攜帶武器,而且身穿便服。

犯人不像犯人,更像是“世外隱士”

在這樣的豪華監獄生活的犯人們,完全不像在受懲罰,而是在接受幫助,只是暫時與社會隔絕的“隱士”。他們在此的原因在於,通過一定的“改造”,做好重返社會的準備。監獄給他們提供了舒適的生存環境,唯一的區別就是與世隔絕。

      但與外界隔斷的只是身體,他們不但可以讀報紙,聽收音機,還可以看電視,了解各種外面的信息。監獄有意模糊犯人和監管人員的身份,獄警和犯人能夠互相尊重。並且犯人有相對較大的自由,也可從事有酬勞動和接受職業培訓,保持與社會的接觸。以便在出獄後,有自立能力,很快與社會融合。

      為給犯人提供學習的機會,所有犯人都必須參加某種形式的學習或工作,犯人們甚至有機會學習大學課程。有犯人説:“監獄就像一個與世隔絕的大泡泡,很安全,永遠有食物吃,你知道下一步會發生什麼,但在這裡的與世隔絕是暫時的,你必須面對現實,從心理上、行動上準備好應對外面的生活。”

自由放養式管理,開放式監獄只增不減

北歐國家的“開放式”監獄不將犯人牢牢鎖住,犯人擁有更高程度的自由,不僅親友可以來訪,犯人也可以申請出去走親訪友,監獄給犯人提供學習的機會,甚至還可以到外面的大學去學習。

      瑞典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實行電子監管,部分犯人可以戴電子腳鐐在監外服刑的,全國有數萬名犯人在監外服完刑期。在得到批准的情況下,瑞典犯人還可以短期離開監獄,探望住院的親人、參加葬禮和未來的僱主見面等。為了讓犯人進一步適應社會,年輕的犯人在監視下還可以外出參加最少40小時,最多240小時的學習、工作等特殊活動。

      丹麥全國共有14座監獄,其中封閉式監獄只有4座,其餘全部為開放式監獄,監獄的獄警像是公寓管理員,囚犯一般都被稱為“顧客”或者“學員”。目前挪威三分之一的監獄採取的是自由放養式管理,挪威議會已經同意,未來將建立更多的開放式監獄。近年來,開放式監獄只增不減。

豪華監獄背後是納稅人掏腰包供養

2010年,據英國媒體報道,新建成的挪威第二大監獄——豪華的哈爾登的監獄,建設工期長達10年,佔地約0.3平方公里,政府為此花費了1500萬英鎊。而政府目的在於讓那些最兇惡的囚犯度過難挨的鐵窗時光,據稱這是世界上最為人道的監獄。

      根據挪威量刑相關規定,挪威沒有死刑,佈雷維克面臨的最長刑期僅為21年,他很有可能在21年基礎上不斷增加5年刑期,變相終身監禁。而他的監獄待遇都將由挪威納稅人掏腰包,每年開銷將以百萬美元計算。僅2011年,挪威政府公佈的預算中,超過120億克朗將用於包括監獄在內司法部門,佔全部預算的1.91%。有挪威民眾認為:就為一個人花那麼多錢,其他需要被照料的人又該怎麼辦呢?例如老人、殘疾人,這些錢完全可以花在別的地方。部分挪威人持判佈雷維克死刑的觀點,認為這樣可以不用浪費納稅人的金錢。

環境太舒適是對犯罪分子縱容甚至誘導

過於舒適的監獄環境,對“犯罪分子”也有可能起到相反的效果。無論是北歐還是世界其它地區,都不乏由於監獄生活相較社會更有保障,而故意犯罪甘願投身監獄的事例。

      對一些人來説,對監獄生活的感受可能是“輕鬆舒適”,坐牢坐上了癮,獲釋後甚至故意再次觸犯法律,以便能重新被抓進去“享受”。例如,芬蘭也有人鑽法律的空子,一名41
歲的流浪漢在過去數年多次“自動投案”入獄,他把蹲監獄當成了難得的休假機會。監獄不能殘酷,也不能太美好。

沒有充分證據能證明這樣是最好的改造方式

北歐國家犯罪率低,犯罪分子出獄後重犯的幾率也低,這都是不爭的事實。獲釋兩年內,挪威有20%的犯人又會回到監獄,而在英國和美國這一比例高達60%。據分析,挪威每10萬人中有約70名罪犯,而美國每10萬人中有753名罪犯。

      新西蘭威靈頓維多利亞大學的犯罪學教授約翰•普拉特是研究北歐監獄的權威,他認為挪威和其他北歐國家低犯罪率的秘訣是強大的社會福利體系,這減少了貧困和社會不均,而這兩個因素才是促成犯罪的主要原因。雖然監獄治理模式越來越趨向開放,但向來以犯罪率低、社會安定祥和著稱的挪威,最近十幾年來,挪威社會犯罪率逐年呈上升趨勢,既然監獄越來越舒適,是不是就此可以推斷犯罪率的上升與監獄的舒適度是成正相關的?當然,這也是一種不能輕易佐證的合理推測。

      影響犯罪率高低的因素更多地是從整個社會宏觀環境衡量,“高福利”監獄究竟能起到怎樣的作用,其實是很難説清的。

北歐整個社會都是高福利,監獄自然也包括在內

高福利,是北歐國家的標簽。各種福利補助內容複雜、體系龐大、名目繁多,涵蓋了兒童津貼、病假補助、醫療保障、住房補貼、失業救濟、養老保險等各項內容,民眾幾乎樣樣都由國家“包起來”。羊毛出在羊身上,高福利源於其高稅收。這些國家的個人所得稅,徵收率一般都達到30%至50%,高收入者的納稅率甚至達到70%至80%。

      挪威是世界上最富的國家之一,人均國內生産總值名列世界前茅,人人享有“從搖籃到墳墓”的高福利,教育和醫療都免費。並且近年發生的國際金融危機對挪威經濟衝擊也不大,失業率只有百分之三,失業者也可以享受政府按月發放的失業救濟金,甚至熱衷於修建世界上最豪華的監獄。對過慣了富裕平靜生活的挪威人來説,佈雷維克瘋狂襲擊殺人事件非常難以理解。相較于政府對民眾其他方面的投入來説,北歐國家將監獄建設作為一項政府支出,同樣予以高福利,比別國有著更多的投入,這也沒什麼不正常的。

社會環境好,很多犯人在監獄改過自新也是事實

英美等國家,為了應對日益增加的囚犯人口,紛紛建造更大更嚴苛的監獄,而北歐人卻為:傳統的壓迫性的監獄沒有效果,人性化地對待囚犯能夠提高他們重新融入社會的幾率。他們覺得,既然監獄為他們提供了一系列重返社會的幫助舉措,犯人很清楚自己的情況,如果違規,或者出去的時候再次犯罪,自由會被嚴格受限,犯人們不想失去既得自由,於是就會遵守規矩,好好改造。

      例如,挪威只有極少數的殺人犯在獄中服刑的時間超過14年,即便是那些被判處最長刑期的罪犯,他們在服完2/3的刑期後就有可能獲釋。此外,還有很多罪犯在服完1/3的刑期後就能夠獲得無人監管的週末假釋,加之較低的再次犯罪率。北歐人足可以為本地區的低犯罪率而自豪,並且認為是這種監獄政策顯示了效果。

司法判決奉行的是對人的尊重和人性化改造理念

北歐國家,對犯人奉行的是人性化的改造理念,建造“高福利”監獄,是因為他們相信人性化地對待犯人能夠達到最好的改造效果。他們不願切開犯人過去的傷口,而是將犯人看成終究要回歸社會的普通人,他們關注的是犯人的未來。

      芬蘭全國法律政策研究協會會長拉皮•塞帕拉説:“芬蘭目前懲罰罪犯的政策好處是能夠充分體現‘懲罰是為了重塑道德規範和價值觀念’,而並非簡單地把懲罰理解為罪有應得。”
他們認為,許多罪犯在入獄前過得是“非正常”的生活,而監獄要使他們體驗到“相對正常”的生活,這樣才能讓罪犯出獄後都會渴望將正常生活繼續下去,從而徹底改過自新。刑罰僅為人身自由的喪失,而其它權利限制僅在於維持監獄秩序和監管安全需要,保障犯人的權利以及重新獲得享有失去權利的能力,是改造的宗旨。

以人為本,社會各界對懲罰犯人有一定的共識

除了監獄的硬體設施和人性化的制度設計,囚犯和獄警之間的親密關係也有助於改造。不同於美國和英國的同行,挪威的獄警享有較高社會地位,他們不攜帶槍支,和犯人一起運動,一起用餐。囚犯對獄警的尊重源於感激而不是恐懼。

      國家媒體對犯罪的描繪也幫助培養了人們對寬鬆刑罰體制的容忍。美國犯罪學家大衛•格林指出,英國和挪威曾發生過兩起類似的兒童折磨殺害兒童的案件,而兩國媒體的態度截然不同。英國媒體描繪這起謀殺“説明了深層次的英國社會道德淪喪,令人警醒”,挪威報紙則認為類似事件是“罕見的個別悲劇,需要專家干預,儘快讓涉案的男孩重返社會”。

      值得注意的是,與我們的想象截然相反,2011年,據挪威當地媒體的調查:近八成挪威民眾並不贊成對佈雷維克處以死刑。一位挪威人解釋道:“我們對這個‘瘋子’的態度,是給予更多的民主、寬容和愛,這些價值觀正是佈雷維克想要破壞的。我們要確保這個‘瘋子’不能改變我們的價值觀。”

      對於挪威人而言,死刑已經太遙遠。早在100年前,即1902年,挪威開始施行《一般公民刑法典》時,已對絕大多數罪行取消死刑,1979年廢除了最後與戰爭相關的其他死刑罪名。挪威深受啟蒙運動影響,保護人權觀念深入人心,他們認為生命權是最基本的人權,這也解釋了為什麼“高福利”監獄得以存在。


 
佈雷維克很可能被關押在這樣的環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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