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應該知道目前有位美國前CIA的成員  斯諾登  揭露出美國的稜鏡行動 監視了全球許多人  這位斯諾登跑到香港要求庇護  我倒是很好奇 為何選擇香港  他以為中共能保護他嗎?

不過 我倒是對他的行動  目前是正面評價

http://www.inmediahk.net/snowden-1984

美帝之被謂為霸權,是因為它所秉持的價值,它所主張的意識型態、法律規範,很快通行國際。除了我們今天所說的人權,自由,這裡先舉兩個大家熟悉的國際例子。

只有惡霸沒有善霸

第一個是知識產權,美國大型的版權商,透過把加入世貿組織(WTO)與知識產權協定(TRIPS)綁定,強迫發展中國家去打擊國內的盗版行為,而所謂的盗版行為,包括在沒有交版稅的情況下在媒體、公開的表演翻唱版權歌曲。為什麼70年香港會有那麼多歌星翻唱英美流行曲,到現在幾乎絕跡,與版權的霸權有很大關係。此外,香港過去幾年不斷要修定〈版權法〉去配合新媒體科技環境,也是根據美國〈數碼千禧版權法〉,但裡面對創作自由的侵犯,相信不用我多作解釋。

第二個是更可怕的反恐法令及措施,自九一一後,美國不單止自己在打擊恐怖主義的活動,更希望其他國家配合。不同的國家紛紛在製訂自己的反恐法,但很多國家在定義恐怖主義時,都是為了剷除異己,譬如說,在土耳其,庫爾德的分離主義活動被視為恐怖主義活動,而以反恐之名而遭逮捕的人每年以倍數增加,由2005年的273人躍升至2009年的6345人,而被捕的人亦由武裝衝突者,變成拿著標語示威,或僅僅帶著黑白間的阿拉伯圍巾者。大家更為熟悉的另一個例子是中國,新疆的分離主義活動被視為恐怖主義後,連鬍鬚、頭巾都差點要等同恐怖主義者的標記,反恐落地到中國,險些變成了留頭不留髮的政策。


圖片來自 Hong Wrong.com,Anja Klemensek攝

若「稜鏡」變成慣例

按美國國家安全總局(NSA)的反應看,Edward Snowden 口中的「稜鏡行動」PRISM 是真有其事,亦即是說,國安除了監控接連到美國境入的電話通訊外,也有渠道進入九大互聯網服務商設於美國的數據庫去監控用戶的活動,包括對話、聊天,甚至搜尋記錄。

換言之,若有一天,你心血來潮,想學如何做炸彈,並在互聯網上搜尋,剛好你用的是 Google,而其雲端的數據庫又有一站落到美國境內,在調查波士頓爆炸案時,你可能變成一個分析的對像,當然調查員會很快排除了你的參與,但在調查的過程中,他們會看到,你除了搜尋了「炸彈」,還搜尋過其他訊息,更甚的,他們可能翻查了你的所有其他的資料,如銀行等紀錄或 facebook 的交友圈子。

又或者,有一群學生對學校某些人或政策很不滿,在 facebook 上成立了一個私密的組群分享不滿,其中有一位說,不如把學校炸丟了,大家拍手叫好,還幻想要把炸彈放在哪個位置。結果,這一組的學生的私底下的發噏風,令他們變成了恐怖活動嫌疑犯。

以言入罪的世界

有些人可能會說炸學校那麼嚴重的事,當然要及時阻止,然而,好與壞的界線,往往是在表達、調笑、幻想被禁制行為的過程中被確立。透過監控而去阻止「可能但未曾發生」的罪案的發生,不單是以言入罪,也侵犯了結社自由。

更令人擔憂的是,若「稜鏡行動」因為反恐而變得合理,變成其他有需要反恐的國家都有必要採取的措施時,則國內的防火牆城和網絡監控也變得有合法性;而不同的國家或地區,也會相應設立自己的監控程式。

不用多說,在國內,若你透過QQ聊天組織遊行,在未成事前,組織者大概都因為被請喝茶、被旅行、被勞教、被捕等各種各樣的方法而蒸發一段時期。

試想想,若香港因為「稜鏡行動」的常規化的反恐手段,也要設立一個相類似的監控系統時,透過facebook / what's app / 聊天工具,組織和動員主張「公民抗命」(即違反法律)的示威,會否被禁止,又或者組群裡的成員亦會成為警察鎖定的被調查對象?

正如毛孟靜在昨天遊行前所說,人民應該有權去改變政府、去革命。但與政權為敵者,在很多國家卻往往被視為「恐怖主義」者。

美國國安總局今天如是說:你不去組織恐怖主義活動就沒事,計劃已成功阻止了數以百計的襲擊計劃。

香港警察明天可以如是說:你不去組織非法示威就沒事,計劃已成功阻止了數以千計會搗亂社會秩序的示威活動。

風眼登陸香港

Snowden 就像颱風的風眼,登錄在香港,他用自己的前途、幸福、自由去換取一個機會跟大家說,佐治奧維爾的 1984 正在發生蔓延,但處於風暴中心的香港卻出奇的平靜,好像在看荷里活的間諜片一樣,還不斷的幫它編寫情節。

我希望大家不要去猜測斯諾登的意圖,直面美國的「稜鏡計劃」,中國的「防火牆」,你是否願意這些監控手段成為其他國家及香港「安全管理」核心?

這是一場關乎全世界自由的運動,香港人,你準備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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