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在想這個問題   我又變成了jose

想到之前sako的政府一直強調移民要融入法國    我一直覺得有點奇怪    因為在論壇討論過後 本來我以為融入是要了解當地的制度與文化    繼而用當地的方法來生存 同時遵守當地的法律規範   後來發現 融入會不會代表對當地文化的認同問題  但如果自己已經帶有誠意想融入當地 但法國這個排外的國家  卻不被法國人認同 那 沒人想熱臉貼冷屁股吧  所以  我覺得目前法國各方面都無法接受大量移民    是法國自身社會的問題    而非移民的問題 sako矛頭指錯了 

那 那 我的孩子怎麼辦     雖說他們有一半法國血統    而且在法國受教育長大 思想上無可避免得認同法國 但在認同的同時 卻可能被認同的民族隱性排斥   畢竟長相與純白人有差   該如何在排外的社會中如何找到立足之地   阿 想到這 我有點了解生活在法國的阿人和黑人移民的困難了  突然覺得自己已是騎虎難下 之前年輕時完完全全沒考慮過

找到一篇文章 挺不錯的  文章來源 http://archives.cnd.org/HXWK/column/East-West/kd040303-1.gb.html

論文化融入

·時東陸·

當一個人在異域它鄉定居生活,就面臨著融入當地文化以及自己的文化歸屬問題,尤其是在移民大潮的今天。事實上,融入與歸屬的問題不僅僅局限於僑居國外,而且發生在本國,比如那些離開故土,遠走他鄉的人。對於每一個人,無論來自何種文化,對於他心理上至關重要的,就是自己的文化認同(culture identity)。只有在建立完整而強烈的文化認同感之後,才會具備自尊,自信,以及堅強的心理力量和安全感。所以人類活動的主要內容之一就是尋找,建立,強化自己的文化認同。

有必要指出“融入”與“同化”在定義上的不同。這兩個詞的共同之處在於都可以用來形容外來文化與當地文化的混合。比如回族融入漢文化或者華人融入美國文化。但“融入”有僅僅是與異族溶和在一起,卻仍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持自己文化傳統的意思。而同化則意味著不僅融入,同時有失去自己原本文化認同的可能。我們可以說歷史上的滿族被漢族同化了,但卻很難說今天的中國人被美國同化了。對於今天的新疆人和內蒙古人,或許他們可以“融入”“大中華”文化,卻不希望,也不應該被漢族“同化。”

對於文化融入,可以理解為在保持自己原來文化的基礎上取納一種新的文化認同。在僑居異地時,由於社會生存的需要,首先會向異文化仿效”(emulate),然後“模擬”(simulate),最後融入(integrate)。而完全的融入,或者是融入的極端便是同化。如果一個人在進入異文化之後,經過長期的體驗,感識,學習,比較而逐步習慣,欣賞,採納異文化的理念,習俗,方法,態度以及生活方式,那麼他就有融入異文化的傾向和可能。假如他真的可以融入異文化,他必須是從思維和行為上都與異文化同步,相似,吻合。如果對“融入”概念下一個更為具體的定義,比如一個外族人在中國漢族社會,那應該是:“象漢族人那樣思考,講漢族的語言,穿漢族的服飾,如漢族人那樣做事,有漢族人的風度和品格,與漢族人社交,參加漢族社團活動,並且認同於漢族主流文化。 ”顯然,這是文化融入的一個極端,或者是“完全融入”的狀態。完全融入以致同化,對於中國的少數民族,尤其漢人區域的滿族和回族,是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做到的。

文化融入的現象,在中國歷史上就多次發生過。古代孝文帝統帥並強迫本族全面漢化也許是文化融入最為典型和生動的範例。北魏孝文帝元宏(476-499)原屬北方鮮卑族後裔。卻不顧眾臣反對,下令一系列措施,全方位地施行“漢化”。而其“漢化”的徹底性是前所未有的。孝文帝不僅下令停止講鮮卑話,而且將北方各族的姓氏一律改成漢姓。比如:獨孤改為劉,賀樓改為樓,尉遲改為尉,勿忸改為於,步六孤改為陸等。並強令鮮卑族與漢族通婚,以致後來的鮮卑族再無純粹的血統了。孝文帝禁止士民穿“胡服”還強令遷都中原最後終於完成“全盤漢化”的大業。

孝文帝毅然帥族“融入”大漢民族是為了自己文化的生存。由於漢文化的發達和進步,落後的游牧民族可以在文化上“突飛猛進。”由於孝文帝的漢化,我們即可以說鮮卑族從此消亡,也可以說它在大漢文化中得以永生。或者說鮮卑族的融入豐富了漢文化。否則,我們今天或許還可以在北方的叢林裡看到落後的鮮卑後人。滿人入關後同樣受到燦爛的漢文化的震撼。於是他們不僅以漢文化的儒雅裝扮自己,甚至在理念上認同漢文化,以致最終被完全漢化。這種現象往往發生在文化落差較大的情況下。事實上“五四”時發生的“西化”也是一種十分類似的現象。近代的中國由於在製度文化和社會理念方面的“黑暗”使其遠遜於西方。於是便自然產生了對西方文化的認同和效仿。說穿了,也是向當時世界主流文化的一種“融入。”對北魏時期的孝文帝來說,漢化才是出路。而在20世紀初的中國,“西化”才是希望和光明。

任何一個人,無論來自何方,在一種新的文化社會裡都會受到感染,熏陶,以致於最終與其在某種程度上的認同。比如一個河南人在北京上完大學後在北京工作20年。在北京文化的熏陶下,即便他仍然帶有許多河南人的特徵,但在很大的意義上,他已經開始認同於北京的文化。當然這種認同在程度上因人而異。

在文化“融入”的現象裡,我們發現文化融入即有可能是自發的,也有可能是出於無奈。但無論是自發還是無奈,都是由於文化生存的需要。生活在異文化中,是融入還是保持原來的文化認同,取決於兩種文化的落差和自己的文化認識。假如異文化遠遠強勢於自己的文化,融入,甚至同化是不可避免的比如鮮卑族在漢族面前。但是當兩種文化勢均力敵,融入會是一種自然的選擇比如一個上海人來到北京,而對北京的文化不以為然。儘管他已經在北京生活了幾十年,仍然以上海文化為榮而拒絕“融入”北京文化。他保持上海的服飾,喜歡南方的飲食,講帶上海口音的普通話。更重要的,他在理念上仍然認同與上海文化。而歐洲的法國文化顯然在抗衡美國文化的侵入。

所以,融入的可能,還取決於異文化的吸引。如果這種文化是主流的,時尚的,強勢的,一般都會對各種文化有極大的誘惑力,從而導致各個文化向其看齊,認同,融入,甚至同化。比如當今的西方文化。世界上任何一個文化,民族,國家,如果希望發展,在經濟上,必行其資本主義,在政治上,必倡導民主制度,在方法上,比採取高科技道路,在人文上必流行個性主義這很像物理上的“極化”現象即物質在電磁場下沿外場的方向的排列。如果我們把當今西方文化看成是一個強大的外場,那麼世界上許多文化就在這個強大的外場下按照西方文化的方向自​​發的排列起來。

但是如果要求在異域保持自己的文化認同而抵制同化,最有效的途徑即創造自己的文化社團和生活領地所有同鄉會,校友會,協會等等都是為自己建構一個文化認同的氛圍和邊界。而聚集索居在社會的某一個位置和範圍內更可以保證自己的文化勢力不至於弱化和流失。比如在美國,華人的聚集就是在異域提供了這樣一種文化氛圍。華文化就能夠在其中得以生存。這有些類似於西安城裡的回族和河南人的居住區。因為,文化的氛圍一定是依靠人文社會而保持,延續的。在人文社會裡,每一個人都是文化的載體,由他們對文化的認識,理念,表徵,特色等許多方面而提供一個特定的文化環境。所以,如果融入發生困難,人們會自覺的選擇保持自己原來的文化認同,並以此來作為異域生存時抵禦外界壓力的精神心理支柱。而保持母文化的的最有效方式即採取聚合居住和參與本文化的社團活動。早期北美的唐人街就是一種文化生存的典型而近數十年來,又出現在大城市郊區華人聚集的現象。在討論唐人街華人集居的原因時,有人認為是由於那裡的華人大多不通英文。但我們很快發現,近代移民中的高級知識分子英語十分流利,但他們仍然選擇集居而形成自己的小社會。所以華人的集居不是因為語言問題,而是尋覓一種文化安全感。

文化認同的建立來自於在某種特定環境中的文化實踐,體驗,觀察和學習。這包括直接的文化知識教育和文化理念的熏陶和領悟。而文化實踐的最基本而有效的方式便是語言。在講某一種語言的同時,就是在下意識中體檢並感知這種特定的文化內涵。每一個人的母語為文化認同的重要基礎。而語言的失傳便意味著文化以及文化認同的喪失。文化實踐和體驗的其它重要方式是參與傳統的慶典和儀式,民族的節日,以及實施本文化的禮儀。現代社會流行的文化實踐還包括藝術演出,社團活動,以及文化服飾。在每一種文化實踐中,人們不僅可以鞏固,強化,發展自己的文化,而且可以在視覺,感覺,心理等許多方面了解,體會,認識自己的文化,並增強文化認同感無論你在國外住了多久,在唱“九九艷陽天”的時候,會深感自己是一個十足的中國人。

對於不同種族的文化融入,問題的討論要復雜的多。在美國社會的華人,融入有著種族,血緣上的困難。一個華人可以在理念,文化上完全認同美國,但是由於相貌和膚色的差別,“融入”是不完全的。而這種不完全性,的確來自於異文化由於“長相”的不同而自然產生的“排異”行為。這種排異現象,是由於兩種文化在結構上的不相容性而造成的。從這種現象可以看出人類在視覺心理上的巨大作用而歐洲人來到美國,就如同回族人來到北京一樣,沒有“長相”上的困難。所以,對於歐洲人,“融入”應該是自然,也是值得鼓勵的選擇。因為,“融入”會使得他們在北美更好的生存。比如他們可以很容易被當做“本族人”接受而成為“oneofus.”從文化生存的角度出發,“融入”是具有積極意義的。因為任何文化差異都會造成一定的心理壓力和隔閡。所以華人的“融入”也具有相同重要的意義。只不過由於種族的差別使其很難完全融入而已。於是,從文化融入的難易程度上可以定義所謂的“文化溶解度。”

由於華人與美國人在種族上的“不相似性,”其“溶解度”也十分有限。比如在美國某一個區域,如果有華人移民至此。開始移民的數量極少,僅有0.01%。那麼如此少量的華人較容易“融入。”這些少量的華人大多被容納,接受於當地人中間,並形成一種均勻的文化混合。其結果是逐漸失去自己文化的特徵而被美國化。而隨著移民的增加,比如增加至30%,華人便會自發的聚合而形成自己的小社會,並以此來建構華文化的社團和氛圍。在文化飽和的狀態下,華文化得以保持,生存。對於歐洲人和美國人,由於他們種族的相似性,因而可以在極大的限度上互溶。所以歐洲人,尤其英,法,德,及北歐人在美國很少有文化聚合現象。這種相似性還反映在宗教,心理,文化等許多方面如果我們假定中國人與美國人沒有種族和相貌上的明顯區別,那麼大多華人很可能會選擇“融入”而避免集居。

如果說文化融入對於任何一個民族都不是自願的,而是在特定的歷史狀態下不得不進行的生存手段,那麼所有的“少數民族”都會自發的試圖保存,保留,維持任何可能得以流傳的本民族文化。除了服飾和傳統,最有價值和意義的便是本文化的理念。一個回族人也許在漢人中失去了他所有本民族的文化特色和認同,包括語言和服飾,但他心中的穆斯林是他最終認同於回族的生命和法寶。一個中國人在的海外生活中可以認同於異邦的主流文化卻很難完全放棄孔孟的訓教和漢文化的價值觀。所以,文化理念是藏在心底的最後文化領地,因為它關係到靈魂深處的安全感和心理的力量支柱。

但是生活在異域,無論如何試圖保持自己的文化,也會受到當地文化的深刻影響在海外久居的人都會有這樣的體會。那就是在西方住久了,相對於在國內時,似乎人會變的在理念上更人性,禮節上更儒雅,行為上更文明,道德上更守法,情操上更高尚。正是由於這種變化使他們產生了一種優越感。顯然這是一種理念上的優越,而不僅僅是地位和物質上的。當他們回到國內,往往會由於這種優越感而對國內的所見所聞持一種批判的態度,並且感到內心的高傲。而這種居高臨下的優越感是建立在自己“西化”的基礎之上的。換言之,在潛意識中,他們認為自己身上的文化表徵(事實上就是西方文化的理念和風格)優於目前“流行的”中國文化。在無意識地建立起這種文化的“優”與“劣”的標準之後,就會站在“先進”的西方文化立場上評判“流行的”中國文化必須指出的是,從嚴格的文化理論出發,所謂的“流行的”中國文化與“原本的”古典中國文化有極大的差距而無法同日而語。但是由於大多數人無法認識到這種巨大的差距,因此在自身文化的認同上會發生疑問和矛盾。比如,他們一方面試圖有意識的去認同自己的中國文化,因為這是理所應該的。但又對古典的母文化缺乏感覺和認識。而對現實中“流行的”中國文化(實事上是近代變異的中國文化)採取批評的態度。於是他們便下意識地去認同更有吸引力的西方文明。

評:恩 恩 原來如此 寫的詳細


事實上大多數的海外華人已經極大程度地接受了西方文化的理念,無論是政治的,法律的,倫理的。他們欣賞西方文化在理念上的進步與發達,並自發的與其認同。在美國的華人也許都希望自己被美國社會接受,並做一個名符其實的美國人。許多人甚至做了很多這方面的努力。比如,他們參加美國社團活動,與美國人社交;欣賞,採納美國人的政治態度和價值觀,並自我感覺成為美國主流社會的一員。站在美國立場上為美國的利益而表現自己出愛國主義的情緒,等等。但是,他們又有一種對於自己“難於融入”的感嘆。好像主觀上非常希望融入,但客觀上由於異邦的排斥而無法融入其中這種可望而不可即的心理時時阻擾在異域他鄉的生活。分析其原因,的確有來自種族,血緣,文化,社會,心理等各個方面的困難和障礙。由於這種困阻,許多人深感中美文化的差異而退縮於本文化的溫馨和熟悉。這反映出人類對自己文化的眷戀和依賴。於是,許多人選擇索居於華人領地,並有限地活動在自己文化社團範圍內,並在其中尋找安全感和避風港。他們保留自己的文化傳統,始終認同於中國文化。對那些試圖“美國化”的中國人採取批評態度。對美國的文化保持一定的距離,對美國的政治不已為然,對美國的社會退避三舍,對美國的價值不能苟同。這就是“融入”的尷尬和矛盾。

如果說“融入”的困難主要表現在第一代移民身上,那麼這種困難和“文化不相溶性”會隨著時間在第二,三代身上大大減弱,並不斷消失。一個法國人移民美國後,會儘自己最大的努力來保持法國文化的特徵和內涵。即便,這個法國人在美國渡過了大半生,但是很可能,他會像我們中國人那樣思念法國故鄉,並最終認同法國文化。但這種對文化“融入”的抵制往往在第二代那裡被徹底的放棄。而幾乎所有的第二代都會義無反顧地認同於美國文化。因此,是否“融入”的抉擇僅僅是第一代的問題。當然,只要“第一代”源源不斷地移民異土它鄉,“融入”就會是文化生存的永遠主題。

“融入”的概念在不同的國家,又會有不同的含義,比如像美國這樣的移民國家和那些北歐的非移民國家。一位在法國生活多年,並且在法國科學院獲得高級科學職位的意大利人說:“一個外族人永遠無法成為法國人!”(you can never be a french if you are not a french)。他不僅有法國​​國籍,而且講一口流利的法語。這句話是他在法國工作多年退休並定居法國之後說的。而他的老家羅馬與他工作的法國城市只有幾個小時的火車路。 “那您還認同於羅馬人嗎?”筆者曾謹慎地問他。這位二十多歲就離家出走的羅馬人一時怔住了。半晌才顫動著雙唇回答:“這是一件至今令人迷惑的事情。”於是,我得出中國人在法國的文化溶解度為零的結論。看來,“融入”異文化,尤其是融入那些類似法國的異文化,可能會是一種自我多情的“whishfulthinking.”

評>  阿 阿 阿 我真希望他寫的不是真的  不過 我覺得歐洲國家都是如此 我懷疑在德國 瑞士 甚至連義大利本身 都有很強的排他感

 

對於美國來說,融入的可能要樂觀的多。因為美國的基本概念和定義是:無論你來自何方,無論你是什麼種族,無論你的是什麼家庭社會背景,只要你合法定居美國並擁有美國籍,你就是一個徹底的美國人。這個“美國人”的定義絕不僅僅是紙上的,它賦有全部政治,文化,社會,法律上的意義沒有任何人可以告訴你他會比你更“美國人。”在這個理念定義下,做一個堂堂正正的美國人不僅僅是一個“榮譽”而且是最基本的“權利。”所以你大可不必在第三代美國白人面前有略欠主人感的心態每個中國人都應該在美國心安理得的生活和工作,並理直氣壯的參與所有美國社政活動。

但是儘管美國社會可以在法律,文化,道義等許多方面接受外族人,掌握自己的文化認同還是一個至今尚未清楚的課題。筆者曾經提出“第三文化”的概念,從而為僑居異國的人們提供一個文化認同的參考。因為在異域的文化認同,可以從完全美國化到完全保持中國文化之間拉開一個十分廣闊的空間。比如,你可以生活在LA華人最為密布的城鎮裡,講中文,吃中餐,在中國人中工作,並僅僅參加華人社團的活動,從而在美國做一個“完整的”中國人。作為一個個人,筆者認為這完全是自己的選擇,沒有仍何人可以乾涉。實事上,這正是在美國生活的意義,完全按自己的意願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建立自己的精神理念,保持自己的文化認同。這是做人的基本權利。

反之,一個中國人還可以選擇在極大的程度上“融入”美國社會,““像美國人那樣思考,如美國人那樣做事,有美國人的風度和品格,與美國人社交,參加美國社團活動,並且認同於美國主流文化。 ”至於你在美國應該更像個“中國人”還是“美國人,”那是你個人的事情,只要你十分的愉快。

但是對於整體來說,文化“融入”顯然是值得讚賞的,因為“融入”可以使自己更好的在異域生存,無論是在社會,心理,文化等幾個層面上。 “融入”也可以理解為與異文化更加和諧,合拍,和平共處。而拒絕“融入”則意味著“隔離,”“索居,”“距離。”許多歷史上文化內部的爭端,摩擦,甚至戰爭都是由於相互“隔離”而造成的雖然文化聚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供文化安全感,但也可以產生文化封閉的不良後果。如果你在中國的文化圈中索居太久,會對外界美國文化的常識一無所知。

評>  這也是我必須把自己拉出華人圈的原因 雖然我真的想搬到十三區  不過 台灣人在法國真的是少數族群的少數 畢竟和越來越多在法國的大陸人想法各方面都有很大的差異  來到法國後 之前在ofii面談 有派個中國人翻譯 他問我哪來 我說台灣 結果很妙的是 那位翻譯直接罵那位法國辦事人員 別再說我是中國人 我明明是台灣人 笑  接著 最近到附近的中國餐館用餐 裡面的員工聽到我對孩子說中文 很高興來認親 結果聽到我說從台灣來的 當場氣氛冷卻下來 呵  不適我特別強調 他們似乎知道台灣就是和中國不同

長期的生活在異文化里會形成一種新的文化認同。對於在美國的華人,這是一種對美國文化的認同。 “融入”的定義來自兩個方面。一是自己的認識和感覺。如果真的認為自己已經是一個很大程度上的美國人,那麼這種認識是具有十分積極意義的。這種新的文化認同會給你一種落地生根的文化歸屬感,讓你感到安全,甚至自豪一個華人的確可以在入籍之後為自己的美國認同而驕傲。這位河南人也一定在別人把他當作北京人時而倍感高興。而孝文帝的臣民在穿上漢服,用抑揚頓挫的漢話交流時會流露出一種昇華的自尊。這就是“融入”的意義所在:新的認同給予人們信心和力量。

中國作家劉新武有一篇自序寫的非常生動。他本是四川人。很小隨家來到北京。由於多年在北京生活,他已經把自己當作一個地道的北京人而對北京的一草一木都發生了深刻的情感。所以他的大部分作品都是關於北京的變遷和風貌。他儼然以一個北京人自居,因為他的確懂得北京的文化,知道北京的故事,和北京有感情上千絲萬縷的牽掛。華人有許多在美國的時間也很長。他們是否也會像劉新武那樣對美國充滿深情厚誼,而最終以美國人自居自傲?筆者認為,許多中國人已經在這樣的思維和感覺了,但在自己人面前羞於表露,而在洋人那裡又似乎沒有足夠的信心和人家稱兄道弟。

“融入”的另一個方面是當地人對你接受的程度如果你在各個方面(行為和思維)都已經和當地人一模一樣了,很可能會被完全的接受。但試想,如果索居自己的小社會和領地,那是更難被當地人接受的。或許,有許多老北京還不承認劉新武和那個河南人是真正的北京人。他們認為純正的北京人是祖上三代的老戶,或者是隨滿軍入關的旗人。而大多美國人,尤其美國腹地的農夫總會認為亞洲人是外族,儘管華人很可能比他的祖父來得還要早。在這個時候就完全取決於自己的心態和感覺。如果你堅信美國建國的根本,強調自己對美國的貢獻,接受自己對這個美麗國家的真實情感,你就可以理直氣壯的做一個名符其實的美國人。

美國的政治生活,常常強調“多元文化。”但同時又會要求一個包括所有民族的美國統一文化對於大多數的第二代移民,他們都會選擇後者,而明確的指出自己首先是“美國人。”從積極的意義出發,無論文化有多麼多元,最具有政治,文化,社會意義的應該是對美國“統一文化”的認同。但這並不意味放棄自己的文化。在文化社團內部,強調自己的文化特色,風格,時尚有強化,發展自己文化傳統,增強文化認同的積極作用。但任何民族,團體,組織,在全社會的大舞台上一般會收斂本民族的鮮明特徵。比如,無論是印地安人,中國人,非洲人,印度人,在職業,政治,和公共場合都會以美國的大眾服裝為主,而盡可能的避免本民族的服飾。而大家相互接觸的時候又是以一種共同的,容易為對方理解的,主流社會的理念和方式來交流。這與其說是一種禮貌的行為,不如理解為一種對美國統一文化的認同。就好像有兩種不同的認同體系,一種是源於自己文化的認同,這是內在力量和安全感的源泉。另一種相當於疊加在原文化上的一種更廣義的,可以與多種異民族分享的美國文化認同。對於一個在異文化中生存的少數民族來說,這種疊加的雙重認同是極為必要的。人們一方面可以在本文化的圈子裡得到支持和安慰,另一方面又可以在社會的大舞台上顯示自己的作為。事實上,在社會的大舞台上,層次越高,單一的文化特色越少。而這種“均勻”的文化即美國文化。

然而,在整個國家的層面上,誰都不希望有某個文化非常強盛而壟斷社會於是大家就提出:多元文化”的口號可是在西方社會裡,我們都十分清楚有一種主流的,具有控制力的核心文化。在美國,少數民族的文化特色一般僅在自己的文化圈內才鮮明的表現出來。所以,融入,又有在公共社會上收斂自己的文化,宗教特徵而融會於廣義美國文化的意思。很顯然,主動的融入大社會一定有益於自己的更好生存和發展。實際上,融入與索居已經達到了一種平衡。無論第一代的移民如何索居自己的社區,第二代的移民也會不斷的融入主流。因此,從各個國家源源不斷登陸的移民就構成了一種外族的文化資源,而且永不干歇。而美國會在外族的融入中不斷豐富發展自己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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